第一百八十九章 战神般的野狗为书友小学扛把子加更_青春之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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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八十九章 战神般的野狗为书友小学扛把子加更

  野狗的身体异常强壮,身上几乎连一丝多余的肥肉都没有,卡牌深深的嵌入了他的臂骨之中,竟然没有留下一丝鲜血,而他的面部却已经被鲜血布满了。

  不管他的身体有多么强壮,总不可能在脸上也练出肌肉吧?只可惜刚才出手过于急促,卡牌虽然伤到了野狗的眼眶,并没有将他打瞎,只是从他的眉头处削下了一块肉而已,连带着整正片眉毛都削掉了。

  看到没有将野狗打瞎,我暗骂一声可惜,随即二话不说,抱起蚊子就跑,万幸野狗的砍刀没有刀锋,否则刚才那一下就足以将蚊子砍成两半了,但即使这样,也还是在她的胸前砍出了一条紫色的印记,恐怕肋骨都断了不少。

  我几乎是头也不不回的抱着蚊子逃开了,都说人只有在被逼到绝境才会发挥出自己的潜力,事实上也果真如此,在肾上腺素的刺激下,我简直将速度发挥到了极限,直到这个时候我才发现自己竟然有做短跑健将的天赋。就在我以为自己已经脱离危险的时候,突然感觉到后背一麻,就好像被一辆疾驰的火车撞到似的,身子不由自主的向前倾了过去。

  我命休矣!这是此时我心中唯一的想法。

  我想要站住,可是双腿早已经不听使唤了,几乎是瘫软到了地上,也将蚊子压在了身下。伴随着我的倒地,身后传来一阵乒乒乓乓的声音,我回头一看,一把钢刀就掉落在距离我身体不远的地方。

  与其说是刀,倒不如说是废铁更合适,只见它浑身坑坑洼洼、血迹斑斑的,上边布满了创痕!

  这是野狗的刀!原来刚才我就是被它打中的。我没有野狗那么出色的反应力,后背也没有长着眼睛,自然看不到它,就算是看到了,我也根本无法躲避。

  这就是我与野狗之间的差距!

  直到此时,我才明白,为什么这把刀会这么残破,因为上边的坑坑洼洼全是在野狗的无数次交战之中留下的痕迹,而它之所以锈迹斑斑,也全是被敌人的鲜血腐蚀的。说不定,在很久以前,这也是一把削铁如泥的宝刀,但是在无数次的拼杀之中,刀刃都被磨光了,才变成这样一幅模样。

  这把刀上不知道沾染了多少大人物的鲜血,我算是最无不足道的一个了,它简直就是野狗战神荣誉的见证,能够死在它的手下,我也算是不愧此生了!

  但是我真的甘愿就这样无声无息的死在这里吗?答案是否定的,即便杀我的是赫赫有名的野狗也不行,更何况夏颖还在g哥的手中,我怎么能够忍心看着自己最心爱的女人被一个疯子摧残?

  不行,绝对不行!

  想罢,我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力气,竟然支撑着我一点一点的站了起来。

  此时蚊子也醒了过来,她受伤很重,脸上一点血色都没有,嘴角也挂着一丝鲜血。

  “快跑,你不是她的对手!”蚊子张了张嘴,却没有发出一点声音,她竟然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,这是我从她嘴唇上看出来的。

  快走?谈何容易,我即便是想站起来也要花费全身的力气,现在基本上已经无路可退了。

  我本不是一个喜欢束手待毙的人,但是此时确实已经到了绝境,根本就一点办法也想不出来,更何况对手还是野狗这么恐怖的敌人!

  野狗直到我已经无路可逃了,因此也并不着急追赶,就如同散步一样慢慢的走着,他早已经血流满面,却并没有擦干,任由她由额头流到嘴角,又顺着脖子流到衣襟之上。

  直到此刻,我才知道为什么陈龙每当提起野狗,就忍不住浑身打颤,甚至连说话的声音都哆嗦。

  血染的风采!战神般的野狗,谁能不怕?

  或许是因为愤怒,野狗双眼一片通红,我记得张云潇向我提野狗的时候,说过这样一句话:人啊,眼睛是黑的,心是红的,但是野狗不一样,他的眼是红的,心却是黑的!当他眼睛红起来的时候,千万不要把他当做人看!

  想到这番话,我不由自主的咽了一口吐沫!

  其实我跟野狗并没有什么深仇大恨,说到底也不过是因为当日火凤ktv的那次小摩擦而已,难道就因为这一件小事就足以让他如此愤怒吗?

  我不知道,可能永远也不会知道了,因为野狗已经走到了我的面前。

  “两个男人之间的事情,你为什么要牵连我的女儿?”野狗走在我的面前,说道。

  当时我就懵了,这怎么又跟潘晓扯上关系了,自从潘晓退出北华技校之后,我就再也没见过他。

  直觉告诉我,野狗一定是被人利用了,但我却不能分辩,因为那样的话,野狗只会把我当成一个懦夫。

  我发过誓,不会让任何人瞧不起我,即便是死掉。

  冻死迎风站,饿死挺肚行!这是一个男人的骨气。

  想罢,我说道:“要动手就趁早,别磨磨唧唧,跟个娘们似的。”

  听了我赤裸裸的诘责,野狗也不生气,“只要你将晓晓完好无缺的还给我,我就让你死的舒服些。”

  让我死的舒服些?我无奈的苦笑了一声,看你道上对野狗的传言果然不假,谁惹上了他就根本不可能活命。

  这时候,蚊子已经恢复了一些力气,她慢慢的爬起来,躲在了我的身后,用手指在我后背上写了几个字。以前我经常跟李欣然玩这种小游戏,因此很容易便认了出来,她写的是:拖延时间,我的人就快到了!

  想到她手下的二十条汉子,我心中也是一喜,只要能够坚持到他们到来,或许真的能够对付的了野狗,到时候我们也就还有一线生机。

  想罢,我笑了笑,说道:“野狗,我看你长得挺像一个爷们的,做事怎么这么磨磨唧唧?一个女人算的了什么,也值得你这么牵肠挂肚?而且,我怎么看潘晓长得跟你都没有一点一样的地方,说不定你这二十年来都是再给别人养孩子呢,我看啊,这活王八你是做定了。”

  我这么说只是想激怒野狗,争取一点时间,可谁知他只是轻轻一笑,说道:“我知道,但这有是你们关系?”

  我草!即便是我,也不得不对野狗刮目相看了,恶语随风过,绿帽心中留,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境界呀?

  “晓晓是我的亲人,唯一的亲人!”提到潘晓,这样一个铁一样的男人脸上竟然流露出了慈爱之色,我也不禁有些恻然,就在这时候,远处突然传来了一阵汽笛的声音。

  终于来了!

  我心中一喜,又害怕野狗趁着这个功夫突然下手,因此也不敢大意,全身戒备的看着他。

  很快,车子到了,我也失望了,因为来的分明是两辆警车,我无论如何也不相信警车上的人会跟蚊子的手下有半毛钱的关系。

  警车开着远光灯,我看不清车上下来的是谁,只模模糊糊的看到第一辆警车上下来了两个便衣,一名女警官走到我面前说道:“我怀疑你跟一起袭警案以及多场斗殴案有关,请你回警局协助调查。”

  说着,便要上来拷我。

  其实我所犯下的罪行又岂止这些,如果把所有事情都被揪出来,枪毙我十次都有富余的。

  没想到我最终没有栽在g哥的手里,也没有死在狗哥的刀下,而是落在了警察的手里,这对于我来说,恐怕是最好的归宿了吧。

  心中正想着,突然觉得有些不对劲,这个警察说话的声音似乎有些熟悉,于是我用手挡住车光,仔细一看,这一看不要紧,即便是我也被吓了一跳,这人不是别人正是兰姐!

  她怎么会来这里?

  心中想着,我向另一辆警车那边望了一眼,乍一看倒也没有什么不同寻常的,但仔细一看,你辆车的四个轮胎已经瘪的不成样子了,里边的人显然不少。

  看都我认出了她,兰姐向我可爱的眨了眨眼睛,随即使了一个眼色,意思是不要声张。

  看到兰姐突然来了,我非但没有放心,反而将心提到了嗓子眼。

  野狗是什么人?十几年前就已经是b市赫赫有名的大人物了,见过的大场面就更不用说了,这种小把戏连我都看得出来,又怎么能瞒得过他?

  心中想着,我不有组织的看了一眼野狗,果然见他一声不响的已经将那破旧的砍刀捡了起来,细心的抚摸着,就像是在跟一位至交好友聊天一样。

  “你们暴露了,快走。”我小声提醒道。

  兰姐摇了摇头,随即转过头来,对野狗说道:“李宏伟,我劝你不要轻举妄动,难道号子里的饭你还没吃够吗?”

  野狗抚摸着手上的砍刀,连头也不回的说道:“不用拿话来唬我,b市的警察我大部分都认识,从没有见到过像你这么漂亮的,而且,有哪个当值的警察会碰香水?而且还是这么骚的香水?”

  话音刚落,他大刀一甩,便想兰姐的头顶砍了过来。

  我这一惊可非同小可,也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力气,蹭的一下跳到了兰姐身边。兄弟生日快乐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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