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14章 洪门奉节传宗_港岛旧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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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14章 洪门奉节传宗

  第514章洪门奉节传宗

  “洪兴。”

  “洪兴!”

  “洪兴!”

  一百多位洪兴大底早有准备,齐声大喝,振臂高呼,喊声传遍天后庙。

  震得鸟雀纷飞。

  蒋天生站在天太后像下,望着台下众志成城,齐心协力的社团兄弟们,心里也升起一股豪气,出声道:“往后,大家都是洪兴兄弟,应有难同当,有福有享。”

  “为庆贺洪兴招牌新立,我在天后街设三天流水席,希望大家吃的开心,玩的开心。”

  “各堂口职位,大底不变,一定要将洪兴越做越强,越做越旺!”

  场内大底们一个个神情振奋,踌躇满志的喊道:“好啊!”

  “越做越强!”

  “越做越旺!”

  虽然,蒋天生没有当场开堂口,分地盘,给骨干兄弟升职,但其实相关的事情早已做过一遍,在场都是拿到好处,愿意全力支持蒋家的人。而那些希望留住义群招牌、或者当年豪哥留下的骨干。

  要么,早已死在多年来的江湖血拼中,要么已经退休,守着一间果栏、杂货铺、白事店过日子。

  有一些干脆就直接退出社团。

  很多对义群招牌有感情的人,发动过强烈的反对事件,当中大部分人与其说不满换招牌,更不满的是换制度。因为蒋天生要在换招牌的同时,彻底把洪兴变得父传子、子传孙的世袭制度。

  要知道,很多第一批打江山的义群兄弟都还在世,退出江湖,不代表没有声望。他们手中就算没有实权,也会本能反对话事人把兄弟们的东西,变成自己家的东西。

  那些地盘、生意、可都是兄弟们一刀一枪,用生命换回来的。

  可惜,他们手中无权,胳膊肘拧不过大腿。

  蒋天生当然不会为一点点的杂音,放弃家族的一代功业,与弟弟天养联手,分分钟镇压了两次内乱。并且杀了一批人,又提拔了一批人。还暗示将堂口改成世袭制,给堂口大佬举荐下一任堂主的权力。

  这样大手笔的分权,分蛋糕,很快就让洪兴有了向心力,让蒋氏有了基本盘。

  虽然,电影里洪兴一直是选举制度,但是,如今的洪兴实力更为强盛,蒋氏又有大老板的承诺,将洪兴改成家族企业顺理成章。

  可还是有一些人利益受损,带着兄弟、堂口,打着老义群的旗号分家。

  新洪兴、老义群。

  逐渐演变为两个分支。

  “大老板,大蒋在天后庙摆了流水席,庆贺新招牌成立,小蒋也从海外赶了回来,几乎整个江湖的人都去了。”傍晚,下班时。

  倪坤替大老板拉开车门:“蒋先生也给您递了张拜帖。”

  “不去了。”

  何定贤弯腰坐上车,翘起二郎腿,早已经知晓蒋天生成立洪兴的事,对于洪兴两个字并不意外。因为,这两个字是有讲究的,例如洪字头,代表的是洪门正宗。

  兴字则代表蒋家的野心。

  虽然,洪兴的前身义群并非正宗,顶多算洪门的一个分支。

  要不是,当年伍世豪把义群挂在潮义勇门下,潮义勇又是洪门社团,连一个洪门分支的名头都没有,就是一个本土的乡下帮会。但是,蒋天生在成立洪兴前,特意亲自往旧金山洪门总舵跑了一趟,得到洪门山主万先生的许可,奉节在港岛成立洪兴,可谓是真正的洪门正统。

  老洪门有完整的秘传制度,当中“奉节传宗”就是一种,如二战时的川渝哥老会,便是奉节传宗,正统的洪门大宗。

  奉节则是“持节”,“钦定”,“总舵准予”的意思。

  倪坤对大老板的态度也不奇怪,正要把门关上,又听大老板开口道:“往后,这种社团送来的拜帖就直接烧了,我对江湖事没什么兴趣。”

  如果有值得关注的事,自然会有人打来电话。

  “知道了,大老板。”

  倪坤轻轻将车门推拢,转身跑进驾驶座里,开车回到云咸街。

  三个月后。

  医院道。

  一间商业大厦楼底,毒品调查科督察黄志诚穿着衬衫,叼着支烟,手拿报纸坐在街边的长凳上,烟灰积了一节,挂成弯曲状,很快就要掉在地面。

  而他眼神却目不转睛的盯着报纸,借用报纸的遮挡,盖住右耳挂的耳机。

  这时一名打折耳钉,染着黄毛,穿着牛仔裤的年轻人走进大厦,还不忘左顾右盼一番,再匆匆向楼上跑去。

  黄志诚屁股挪都没挪,对着耳机讲道:“烧猪,烤鸭,有人上去了,动一动。”

  “收到。”

  “收到。”

  一名蹲在二楼窗户抽烟的警员立即丢掉香烟,转身向楼梯口走去,五楼走廊也有一个人戴着耳麦,搭着扶手,步伐匆匆的向下跑。这栋商业大厦楼层不高,一共七楼,可占地较广,每层有四十多间房。

  除了两个楼梯出入口之外,还有多个窗户可以跑路,环境算是比较复杂。

  黄毛仔在三楼与五楼来的警员擦肩而过,虽有留意多扫一眼,但却没有细想,二楼走上来的警员又慢慢吊在黄毛背后。这栋大厦里有许多楼凤、麻将馆,人来人往很复杂。

  黄毛目标明确,直奔六楼一个房间。

  “咚!”

  “咚!”

  “咚!”

  他举起拳头,用力敲着房门:“开门接客啊。”

  一名染着红头发,穿着超短裙,黑吊带,满脸风尘味的少妇打开房门,侧身将黄毛仔给迎了进去,关门前还很警惕的扫了一眼四周。警员却退了一步,躲在墙角,按下耳麦说道:“黄sir,工厂在613。”

  “跟情报上的无误。”

  黄志诚放下报纸,吐掉烟头,站起身时裤腿已满是烟灰:“办事。”

  “yes,sir!”

  “yes,sir!”

  正如染黄毛、打耳钉还是新时尚一样,无线电耳麦依旧是最新的潮流科技,只配备给扫毒、重案、飞虎队寥寥几个小组。全套装备都是国外进口,普通人见都没有见过。

  扫毒组仗着通讯优势,指挥便利,分分钟给社团马仔上了一课。

  在黄志诚快步流星的冲进大厦之后,路边三辆轿车的车门齐齐推开,十二名警员戴着耳麦,穿着衬衫,径直涌入商厦大楼。

  盯梢警员见到黄sir带着人到场,立即低声道:“黄sir,人在里面。”

  “你跟我上去。”

  黄志诚将枪别在腰后,拍拍警员的肩头,警员有样学样的收起枪,一同跟长官来到铁门前举手大力敲门:“咚咚咚。”

  房间内。

  几名正在稀释美金的福义兴马仔听见敲门吓一大跳,立即有人掏枪上膛,死死盯着门口,随时都准备殊死一搏。一位戴眼镜,碎刘海,一身西装却裹着厨裙,戴着手套的年轻人手腕一抖,雪白的面粉撒了满桌。

  换作平时他肯定心疼的要死,可现在却浑身发抖,脸色煞白,

  “做不做生意啊?”

  “我TM很急的,干完就要回家陪老婆。”

  随着粗犷的叫骂声传来,屋里的人却齐齐松了口气,有人给坐在旁边看电视的女仔打去一个眼神,女仔很识趣的撩起长发,露出大熊熊,上前将里面的木门打开一个缝,用身体挤住,非常诱惑的道:“老板。”

  “今天身体不舒服,接不了客,能不能换一家嘛”

  黄志诚靠在墙边,露出一副色中饿鬼的表情,振声道:“去你妈的不舒服,没有糊上水泥都挡不住老子,赶快开门。”

  “真不行呀,老板,溅你一身血影响财路。”女仔还在解释,黄志诚一句却堵住她的嘴:“弄我细佬一身血,又不是弄我一身血,关我屁事?”

  “惹我潮义勇大鸡,小心全家被劈。”

  房间里的马仔愈加放松起来,就连枪口都放低两寸,正当靓女打算发飙的时候,站在黄志诚旁边的手下却突然举起手枪,同时黄志诚大声喊道:“开门!”

  “不然等会弄死伱。”

  靓女顿时慌神,对上黄志诚杀人般的眼神,颤抖着手轻松将铁门锁打开。

  马仔们有人意识到不对,可视线却被女仔裸露的后背挡住,想要上前查看时铁门已被一把推开。

  “砰!”

  “砰!”

  “砰!”

  黄志诚毫不犹豫的冲进房间,举枪就朝几名马仔射去,行动十分迅速果断。

  两名马仔当即中枪倒地,剩下的人纷纷举枪还击,枪林弹雨之中,女仔前后中了数枪死在现场,当余下的警员们冲进房间时,黄志诚已经小腿中枪,倒在地上。

  戴眼镜的年轻人则高举双手,站在配货的厨房旁,大声喊道:“我投降。”

  “投降。”

  立即有警员上前将人扣下,而剩下的警员们打开几个纸箱,见到里面一块一块的双狮踏地球,面露惊喜的回过头道:“黄sir,三十多块美金。”

  “盯他们很久了。”

  黄志诚被警员搀扶着起身,咧开嘴,露出几分笑意。

  下属在旁说道:“黄sir,我马上送你去医院。”

  可另一名下属见到地上横死的女人,心里却暗道不妙:“恐怕黄sir落不着好啊。”

  当两名医务抬着担架把黄志诚送上救护车时,一辆轿车绕了商厦一圈,车内司机抬头隔着玻璃看了一眼六楼的房间,便调头驶入了太平山警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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