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9章 第59章_纵情四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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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9章 第59章

  ◎一吻便倾倒众生,一吻便救一个人。◎

  唇齿相碰的一刻,他尝试着加深了这个吻。

  柔软的触觉像清晨沾着露水的玫瑰花瓣,在交缠中沁出甘甜的芳泽。

  她今天穿着慵懒的落肩小黑裙,露出锁骨与肩胛处一片近乎透明的白,纯真又圣洁,已经不再是凡尘的笔墨能调出的颜色。

  他虔诚地放低一颗心,却不知用怎样的方式才能展示给她看。

  就像王尔德童话里的夜莺,刺破自己心口最纯净的一抹血,化作白玫瑰的染剂。

  只因它爱的人想要一朵绝无仅有的红玫瑰,它甘愿为此奉献生命。

  提琴拉完最后一个音符。

  短暂的静谧间隔里,陈棠苑重新睁开眼。

  他精致深邃的面部轮廓近在咫尺,在融融的暖阳下勾描出一圈烫金色,鼻梁润挺,神情专注。

  她穿着平底鞋,他比她高出许多,被他收在怀里拥吻了片刻,便无意识地踮起脚,原本老实搭在肩膀的手也不知何时变作环在他颈后,费力地攀住。

  过电般的酥意早已顺着血液奔涌向全身。

  陈棠苑放下踮起的后跟,慌乱地把手缩回来,规规矩矩地贴在他前襟处,不敢再多看一眼。

  但她仍能感受到他紧追的目光,带着一声浅荡的叹息,喊了她的名字。

  “苑苑。”

  嗓音染着颤哑,在她狂跳不止的心脏上磨砺出一道钝钝的痕。

  不再是陈小姐,昭示出他想要与她有更亲密的进展。

  熟悉的两个音节。

  她所有熟稔的、不太熟稔的朋友都会这样叫她,他当然也可以这样称呼她。但这两个简单的叠字从他嘴里说出来,她却觉得格外好听。

  就像每个歌手都会有属于自己的代表作,而他的代表作居然是她的名字。

  陈棠苑鼻子一酸,竭力恢复冷静。告诉自己,就当是场梦而已,再真实也是虚影。

  梦里梦外都一样,他们去不到终站的。

  她不要听他讲出任何煽情的句子,继续保持不清不楚的关系就很好。

  陈棠苑躲闪着眼退开一步,抬手碰了碰热意灼灼的脸颊,刻意打断这个柔情百转的气氛。

  他放在她腰际的手随着她的躲避松开。

  他深切地感受出这一刻她比他清醒。

  尽管脸颊与耳垂还显著地透着未散去的樱粉,眉梢眼角残余的风情依旧诱人,但脸上的神色早已恢复平静与若无其事。

  他登时有些懊恼前一刻的冲动,以为是自己错判了她的忘情投入,张口想要道歉。

  陈棠苑却已经转了身,走到梧桐树下,左手手臂折在背部,从身后握着另一只手的手腕,默默欣赏小提琴师的演奏。

  他跟过去,带着犹疑站在她身后,她却转过头来,轻松地笑着:“好多年没碰小提琴,现在喜欢巴赫多了。”

  她攥了攥材质柔顺的绸缎裙摆,又问:“你有零钱吗?”

  他将钱包里零散的钞票与硬币全都取出来放在手里,朝她伸过去。她随意挑了两张小面额的纸币,放进琴师面前的皮革琴盒里。

  “走啦。”她招呼他,语气与过去并无不同。

  庄律森把留在手里的零钱全部放入琴盒,随后跟上去,一边严肃地思索着,也许她是在害羞,也许是还未准备好,但应该不是讨厌他。

  伦敦早已不新奇,巴黎同样不新奇。

  只不过换了个游伴,却又完全不同。

  鸽子也不再是平庸的灰鸽子,蹲在矮屋檐上的黑猫,绿松石的眼珠幽幽望过来,过去觉得可怖,此刻也觉得是可爱的。

  陈棠苑突然理解了父母为何如此热衷与同一个人逛同一片景,一点都不嫌腻。

  广场附近的长椅上也有一对沉湎爱河的恋人正在忘情地接吻,吻着吻着一方便爬到另一方腿上,身影交缠在一起,变成激烈的啃噬。

  换作往日,陈棠苑只会目不斜视地掠过去,很懂得非礼勿视。

  但如今再瞥见,脑子里便要不受控制地弹出一幅换了主角的画面,被吻过的唇畔好像还留着余温与气息,不激烈但照样缠绵。

  她心虚地错开眼,目光却无处安放。

  因为这样纵情的拥吻在巴黎太常见,已经融为街头场景的一部分,河岸或桥上,甚至拥挤的地铁车厢与人潮穿梭的大街中央,随处可见旁若无人的激情。

  就连婉约派的亚洲女性到了这里,都要受了影响,放言“要在巴黎街头吻够一百个男人”。

  她于是寻到理由解释自己的纵情。

  接吻于法国人而言就如吃饭、睡觉一样稀松平常,她身上好歹也流淌着1/2的法国血统,这对她来讲不算什么。

  想必对他而言,更不算什么。她不是第一个,也不会是最后一个。

  这样想通后便轻松起来,反正迟早要与某个没有感情的人步入联姻的坟墓,她没必要把这些东西继续为谁珍藏。

  闲逛了一圈,又绕回泊车位附近。

  罢工的大队伍已经走过这条街,维持秩序的警察悠闲地坐在车里看报纸,零零星星有几群落单的人慢悠悠地走在最后,就像电影散场后的戏院,若不是肩上扛着标语,与路人也没有不同。

  他们逆着人流向上走,不时有行人横冲直撞地挤过来,陈棠苑下意识地与他靠近了些,避免被人冲散。

  她挨过来贴住他的手臂,路人见她退出空隙,继续得寸进尺地扩大范围,他的手于是伸过来,拢住她的肩膀,将她的身躯揽到胸前护住。

  他的肢体动作太顺势,又或者更亲昵的事都做过了,她居然觉得这样很自然。

  没有挣脱,甚至把后脑枕在他肩上,自觉地调整了一个舒服的姿势。

  “这里好多人,我们回车里坐吧?”

  她的长发蹭着他的衣料,仰头说话时唇瓣几乎擦着他的下颚扫过去,若不是低头应承时,她还是下意识地避开与他相贴,他几乎要以为她正在娴熟地撩拨他。

  难道巴黎还可以对她有不寻常的加成,骨血里的法式细胞一旦踏上这片土地就自动激活。

  没有过往经验可供判断,只能暂时保持观察。

  “陈小姐想回去了吗?”

  他又重新称呼她陈小姐,但尽管已经走到车门边,收在她上臂的手依旧没有松开。

  “也没有,就是有点累了,想坐着休息一下。”

  “那就找一间咖啡馆?”

  “不用,就坐在车里吧。”陈棠苑自己拉开车门,“你的车里有歌可以听吗?”“有。”他伸手搭在车框顶上,等她弯腰坐进去,“也是何先生留下来的,看你钟不钟意。”

  何先生曾经吐槽jaguar的驾驶感平实无趣,不符合他风驰电掣充满推背感的人生,但车上装载的音响却异常出色,所以过去才专挑这台车来载她,她专注吹风,他专注听歌。

  “啊,张德兰,小时候一听这种小调就会睡着,现在居然也开始觉得好听。”

  陈棠苑翻着一张张唱片,果然大多是充满年代感的宝丽金,间或夹杂几张英伦摇滚和乡村民谣。

  她又翻到一张iday版本的《sby》:“这首歌的原唱应该是gins?”

  他摇头:“我不是很清楚。”

  “就是《北非谍影》的主题曲。”她科普道,又问,“我还没有去过摩洛哥,那里有什么好玩的地方吗?”

  她的问题他一个答不上:“我也没有去过。”

  “咦?我还以为庄先生会对非洲很了解。”

  “对南部比较了解,北非很少去。”他回道,“但如果陈小姐想去,现在也可以去。”

  他的语气在封闭的车厢里更加宠溺温柔,她却听得有点酸涩。

  她问:“想去哪里都可以?”

  他终于有一个问题可以答,肯定道:“想去哪里都可以。”

  四海,五洋,八荒,九天。

  但她似乎不太满意,几不可闻地轻叹一声,勉强地笑了笑:“嗯。”

  他的挫败感前所未有的强烈,继续试探着说道:“从这里去非洲也并不远。”

  “不是不想去,只是在港城还有很多事等着我去做,之后可能会很忙。”

  她像在对他说,也像在对自己说。因为要专注于事业,没有多余精力分出来拍拖,所以最好不要开始。

  他再迟钝也能看出她在回避着什么,好像又变回最初那个带着防备的大小姐。

  分明离开港城前,她还主动地问过他,有没有什么话要说。但他真的要说的时候,她却总在刻意破坏气氛。

  他觉得自己也沦落成露天茶座上那个被撇下的男性游客。但他能够看出对方的问题,却搞不清自己的问题出在哪里。

  只能一脸无辜地发出同一声灵魂拷问。

  陈棠苑继续若无其事地翻唱片。

  有一张唱片的牛皮纸收纳袋已经被磨损出不整齐的毛边,连标记著名称的纸条都快要剥落,一看就常常被打开。

  陈棠苑手指按着那张贴在收纳袋上的标记,上面是一个漂亮的手写铜板体单词:。

  她莫名觉得这个字体眼熟,一时却又想不起在哪里见过。又或者英文铜板体写起来都差不多,不容易像方块字那样个人风格强烈,

  她扬起牛皮袋:“你的字?”

  他无声地点点头。

  “很好看。”她不带情绪地说道,“让我猜猜,你是不是最常听这一张?”

  他再次点头:“猜对了。”

  “我记得何先生也很喜欢这支乐队,04年他们最后一次重组,在港城开告别演唱会,他还专程飞回来听。”

  “听完又顺道来探望我外公,那时候我是第一次见他。”

  陈棠苑说着,一边取出唱片。

  车里的唱机经过改装,可以无损解析黑胶唱片,漫长的前奏过完,主唱沙哑的声线淌出来,盛满风霜。

  这台老车没有中控屏幕,她从副驾把头探过来,去看仪表盘上显示的曲名。

  “哪一首最好听?”

  她又突然凑近他身边,他僵了一下,才答道:“我觉得是。”

  “这首我也喜欢,可以切过去吗?”

  “可以。”

  她看他的手指调着按钮一首首跳下去,脑袋无意识地向后靠了靠,贴在他肩胛处。

  他低垂下眉,注视着她的动作,决心再赌一次,于是右手不动声色地抽出来,再次搭上她的手臂将她稳稳按在怀里。

  怀里的身躯轻颤了一下,没有抬头,但也没有弹开,只是一言不发地枕着他,乖顺得像一只被圈养的小猫。

  作者有话说:

  悄悄推荐一首歌:老鹰乐队的(亡命之徒)

  算是小庄的个人主题曲了~

  红心皇后梗也是出自这里(虽然大概没人记得了……)

  其实两人有一位共同的人生导师:何先生。

  其他角色没有原型,但何先生有一点原型。感兴趣的小伙伴可以去了解一下,邓永锵爵士,香港最后的南粤少爷,人生经历非常非常cool。

  其实写这个故事最初就是因为五月份的时候,无意中看了邓爵士写的一本书《e》。

  ――是他在《金融时报》上写过的专栏合辑,向民众科普英国上流社会的礼仪。(带着吐槽,很不正经那种)

  看完突然就想写一个,类似《王牌特工》里面科林叔把一个郊区浪荡青年培养成贵族绅士那样的故事。

  因为邓爵士是个嗜赌之人,曾经两次赌到破产又东山再起。过后还很不收敛地说,就算再多破产几次他都还可以卷土重来,2333超级有意思。

  所以才会考虑把男主的家庭背景设置成博.彩业,这样相遇会比较合理一点。

  之后就开始断断续续地考虑男女主的经历和背景,到了五月底,突然全网都在推送澳门赌王去世的消息。

  我:???这么突然的吗

  又过一个月,断断续续写了点故事开头,然后某天又在微博看到“赌王神秘儿子”的爆炸热搜。

  我再次:??????

  但其实,这个故事,跟赌王真的没什么关系…顶多有一点点家族背景上的借鉴……

  如有雷同纯属巧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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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*标题:《处处吻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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